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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吸和排液裝置的部件試驗裝置 符合標準呼吸和排液裝置的部件試驗裝置 符合標準
一、概述:
呼吸裝置和排液裝置是根據GB/T 3836.2-2021《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殼“d"保護的設備》10.9.3的氣泡試驗之後,作為(wei) Ex元件的呼吸和排液裝置應在規定的zui大隔爆外殼的容積下承受熱試驗,在使用圖21試驗裝置的情況下,zui大容積為(wei) 2.5L左右規定用於(yu) 任何單個(ge) 隔爆外殼的多用途呼吸和排液裝置應同外殼一起進行試驗。
二、關(guan) 鍵參數:
參數項 | 規格 |
控製係統 | PLC+Windows |
操作界麵 | 15寸工控一體(ti) 機 |
測試軟件 | 我司自製 |
整體(ti) 長度 | ≥ 2174mm |
試驗管段 | 4段,每段500mm |
壁管厚度 | ≥6 mm |
試驗壓力 | ≥6MPa,精度:±2.5% |
樣品安裝基礎段
| 內(nei) 徑≥275mm,長度>174mm |
排氣口 | ≥1個(ge) ,手動排氣閥 |
點燃口 | ≥3個(ge) |
溫度傳(chuan) 感器 | S型溫度傳(chuan) 感器 |
電源 | AC220V 50Hz |
三、執行標準與(yu) 適用場景
執行標準:
GB/T 3836.2-2021《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:由隔爆外殼“d"保護的設備》
試驗流程
1) 點燃源位置應在外殼入口處,並且距容納該裝置端板的內(nei) 側(ce) 50mm,觀察結果
2) 適用時,試驗混合物應按照標準15.4.3.1的規定製備
3) 在試驗期間應監測裝置外部表麵溫度
4) 任何裝置應按照製造商的文件規定操作。在5次試驗的每次試驗之後,爆炸性混合物應在裝置外部保持足夠的時間,至少10min,允許在裝置表麵持續燃燒達到明顯程度,使裝置外表麵溫度升高或使溫度能夠傳(chuan) 導到外側(ce) 表麵。
5) 對於(yu) 裝置規定使用氣體(ti) 類別的每種氣體(ti) 混合物,試驗應進行5次。
四、配置清單
主機1台;
說明書(shu) 1份;
合格證1份;
保修卡1份;
簽收單1份;
銘牌1塊;
電源線1根;
扳手1套;
宣傳(chuan) 冊(ce) 若幹;